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Guangzhou MingDu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Co. ,LTD.

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造价部门

联系人:曾经理  

电 话:020-36996199

联系人:郭经理

电 话:020-36996199

招标部门

联系人:文经理

电 话:020-36992829 

邮 箱:gzmdzj@163.com   

地 址:广州市新华街龙珠路13A1A1-6

炭步镇购买垃圾分类废物箱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炭步镇购买垃圾分类废物箱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采购项目编号:GZMDZJ-2016-0701。

2.     采购项目名称:炭步镇购买垃圾分类废物箱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A9901(垃圾容器)。

5.     服务期限:30日历天。

6.     采购预算:30万元。

7.     项目内容及要求:为采购单位提供垃圾分类废物箱300套。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且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成功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3)、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格式见招标文件表5-7);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版本见招标文件表5-6或穗财采[2012]275号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印件(经营范围应为本产品生产企业);

(2)、提供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表5-7);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5)、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备查,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9.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 7 月20日起至2016年8月8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0.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9日上午9:30分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12.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8月9日上午9:30分

13.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14.        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广州市名都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网站(www.gzmdzj.com)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5.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6.        为保证政府采购工作顺利进行,参加广东省内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请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尚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务必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注册登记。

17.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汤先生

电话:020-36996199


电话:020-86747138

传真:020-36992939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商铺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炭步镇北街路2号

邮编:510800


邮编:510800


附件: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