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造价部门
联系人:曾经理
电 话:020-36996199
联系人:郭经理
电 话:020-36996199
招标部门
联系人:文经理
电 话:020-36992829
邮 箱:gzmdzj@163.com
地 址:广州市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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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大湾区科创中心基地项目基坑监测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电建大湾区科创中心基地项目基坑监测服务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证号:2109-440114-04-01-121966)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电建(广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电建(广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中国电建大湾区科创中心基地项目基坑监测服务。 2.1.2项目编号:HN-06-2022-QQ-ZB-009 2.1.3工程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45836.00㎡,总建筑面积约274370.00㎡,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为201437.00㎡,地下总建筑面积:72933.00㎡。设计地下三层地下室,基坑边线总长度约为1039m,地下室开挖深度为4.90m~12.7m。本基坑三层地下室范围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其余段落侧壁安全等级为二级,工程重要性系数分别取γ=1.10和γ=1.00。本基坑支护工程为临时性结构,使用期限为一年。本项目基坑监测等级定为一级。 2.1.4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天贵北路与国宾街交界。 2.1.5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1600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对中国电建大湾区科创中心基地项目进行基坑监测等及相关申报监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安全施工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具体内容以监测规范及设计文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坑监测:桩顶位移及沉降、建筑测斜、管线沉降、立柱沉降、周边道路沉降、周边建筑沉降及位移、地下水位、深层水平位移、锚索轴力、支撑轴力、地表裂缝观测以及日常基坑工程巡视等监测服务。 (2)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监测工作外,还包括: ①根据委托人提供的项目基坑设计图、基坑监测平面布置图(监测项目、监测点数量)以及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法规要求,自行考虑现场基坑监测项目、监测点数量以及监测频次的布置,编制项目基坑监测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 ②按基坑设计图、监测方案及监测的规范实施基坑监测,并详实记录监测数据;及时整理、分析监测数据,形成监测简报抄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基坑施工单位。 ③提供的监测技术服务质量和进度按监测方案及有关规范规定要求执行。 ④及时办理“广州市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相关设备设施租赁,并按要求及时进行数据的管理。 ⑤项目基坑监测工程实施完成之日起一周内,提供壹式陆份的监测总结报告。 ⑥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⑦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⑧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具体内容以项目监测服务清单、设计图纸和合同为准。 2.2.3服务期限:本工程监测服务期限396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2.4监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2592729.5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的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勘察资质要求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或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及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主办单位的正式员工。 3.6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3月10日10时00分至2022年3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工作日上午10:00-12:00和下午14: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钻石花苑旁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4.3申请人报名时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投标登记: ①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②提供投标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请一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等文件复印件。 ③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是复印件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只接受已在招标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已登记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2年3月10日00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2年3月16日23时59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报名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4月1 日8时30分; 截止时间:2022年4月1日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3 开标时间:2022年4月1日9 时0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zmdzj.cn/。相关公告在公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建(广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号国光2025ParkA7座 5楼电建地产 联 系 人:赖连威 电 话:0755-3306207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龙珠路13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0-36992829
异议受理部门:中电建(广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755-33062076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号国光2025ParkA7座 5楼电建地产 8.其他 8.1满足资格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8.2《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8.3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8.4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投标人声明 中电建(广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一律由本单位(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 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如有,投标人自行添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1.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2.如项目没有划分标段时,标段号不必填写。 3.如一个项目中划分多个标段时,应将所投标段的标段号及项目编号填写完整。 4.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将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填写完整。 5.本表由招标人保存。 附件: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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