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造价部门
联系人:曾经理
电 话:020-36996199
联系人:郭经理
电 话:020-36996199
招标部门
联系人:文经理
电 话:020-36992829
邮 箱:gzmdzj@163.com
地 址:广州市新华街龙珠路13号A1栋A1-6号
|
中电建大湾区科创中心基地项目桩基检测服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建大湾区科创中心基地项目桩基检测服务已由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证号:2109-440114-04-01-586498)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电建(广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电建(广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中电建大湾区科创中心基地项目桩基检测服务。 2.1.2项目编号:HN-06-2022-QQ-ZB-007 2.1.3工程建设规模:规划占地面积60715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45836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7201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计容面积196992平方米,商业商务用地计容面积为116692平方米(含地下),二类居住用地计容积面积为80300平方米,最高地上34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150米,综合容积率4.3,建筑密度50%,总车位数为2050个。项目总投资423000万元。 2.1.4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道天贵路东一地块。 2.1.5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项目总投资423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对中电建大湾区科创中心基地项目进行桩基检测及相关申报检测技术成果审批服务,以便为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及工程验收提供依据。招标主要内容包括: (1)对中电建大湾区科创中心基地项目桩基进行低应变法检测、钻芯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检测、声波透射法检测等,具体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检测项目、指标及检测频率、数量必须满足各项验收要求(包括不限于验收规范、政府监督部门验收要求及各专项验收要求)。 (2)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工作外,还包括: ①编制检测方案。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甲方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方案。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将检测方案上报甲方批准,确保检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相关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②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③在进行检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协调,相关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④乙方提交的检测报告在甲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备案时发现有遗漏或错误或需补充提供的,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补充或修订直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相应工作,相关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⑤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须按当地政府规定上传至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及其它政府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不因传输报送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具体内容以项目检测服务清单、设计图纸和合同为准。 2.2.3服务期限:本工程检测服务期限245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野外工作结束后 3 日内提交报告。该工程如遇到不可抗拒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正常工作时检测报告交付日期顺延。 2.2.4检测服务最高投标限价:2830207.7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 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4投标人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本次招标主要内容的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近二年(从2020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7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3月10日9时00分至2022年3月16 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钻石花苑旁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4.3申请人报名时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投标登记: ①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格式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三) ②提供投标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请一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等文件复印件。 ③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是复印件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只接受已在招标代理机构处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已登记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 5.1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2年3 月10 日00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2年 3 月 16日23时59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不得少于5日,并从报名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2年4 月1日10 时00分; 截止时间:2022 年 4 月 1日 10 时30分。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5.3 开标时间:2022年4 月 1 日上午10:30。 开标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龙珠路13号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gzmdzj.cn/。相关公告在公告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电建(广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号国光2025ParkA7座 5楼电建地产 联 系 人:赖连威 电 话:0755-3306207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名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龙珠路13号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020-36992829
异议受理部门:中电建(广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755-33062076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凤凰南路56号国光2025ParkA7座 5楼电建地产 8.其他 8.1满足资格形式评审、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8.2《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8.3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8.4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投标人声明 中电建(广州)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2020年的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一律由本单位(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1.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 2.如项目没有划分标段时,标段号不必填写。 3.如一个项目中划分多个标段时,应将所投标段的标段号及项目编号填写完整。 4.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将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填写完整。 5.本表由招标人保存。 附件:招标公告
|